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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颅脑外伤后遗症--脑
死 亡 |
脑死亡(brain death)作为临床死亡标准是近代医学进步的象征。脑死亡一旦成立,人体中枢功能丧失,一切治疗将不再有效。如继续抢救,将造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。当前,在开展器官移植工作中,需要大量供体。因此,进一步了解和宣传有关知识,更具有现实意义。但是,脑死亡的诊断涉及很多伦理和法律方面的问题,必须经国家立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条例,以免引发诸多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。本文仅就脑死亡的诊断做一简要介绍。
⒈ 概 念
(1)不可逆转的全脑(包括脑干)功能丧失,伴有无附加原因的呼吸停止。
(2)生物电连续监测,至少6小时以上没有描记到任何提示有残存脑功能的脑电活动信号。
(3)值得注意的是,对脑死亡的判断,首先必须严格排除模拟脑死亡的一些因素,如中枢抑制性药物的应用等。
(4)对于严重颅脑外伤引起脑疝,或由颅脑火器伤所致,较之未知原因的昏迷病人,更容易判断是否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。
(5)在涉及与犯罪有关,或可能提起诉讼的案例时,以及5岁以下的儿童病例,应格外谨慎地做出脑死亡的诊断。
⒉ 诊断标准
(1)脑干功能丧失,包括瞳孔散大固定,角膜反射消失,眼脑反射消失(doll瞳孔),眼前庭反射消失,眼咽反射消失,停止人工呼吸后无自主呼吸,
PaCO2>8.0kPa(60mmHg)时仍无呼吸。
(2)无运动和疼痛反射。
(3)不存在以下干扰因素:低温(中心温度低于32oC)、药物中毒、休克和缺氧、复苏后状态、苯巴比妥昏迷。
(4)在患者已被确认脑死亡后,正式宣布死亡前有一个观察期:确认存在无可挽回的脑损害时,需同时有临床和辅助检查证据,有可逆条件存在时,需观察6小时,并辅以必要的实验室检查;可逆条件存在且无实验室检查条件时,至少需观察12小时;诊断尚不能完全确定时,需观察12~24小时。如认为脑死亡因单纯缺氧所致,至少应观察24小时(但如已经有脑血流停止的证据,则不必继续观察)。
⒊ 临床诊断试验
⑴脑血管造影 全脑血管造影是确定脑血流停止的"金标准"。也是确定不可逆的脑死亡的最好证据,但此项检查费钱费时,需至检验中心,检查为有创性,并可能对全身其他可捐献的脏器造成损害。
⑵脑电图、脑干诱发电位 提示脑电活动消失,无诱发电波。
⑶经颅多普勒(transcranial Doppler)TCD 颈内动脉及其各分支均无血液流动迹象。
⑷放射性核素脑扫描 脑内无核素显像。
⒋ 儿童脑死亡的诊断标准
儿童脑死亡诊断更应慎重,可参考以下几条:
(1)昏迷和呼吸停止同时存在。
(2)脑干反射全部消失,瞳孔散大固定,眼球固定,呼吸活动完全停止。
(3)以上检查结果恒定无变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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